《中国金融》|漆艰明:促进信托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2022-11-07 12:30:17 中国金融杂志 微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工作,战胜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开启了波澜壮阔的伟大奋斗历程,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也是新时代党领导下的金融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十年。这十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业实现了新的跨越式发展。这十年,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以我为主的货币政策稳健实施,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逐步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呈现新局面,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金融开放稳步扩大,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更加便利。为巡礼式、全景式、全方位反映“非凡十年”的金融成就,本刊特别开设“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专栏,全面展示新时代党领导下金融业的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充分展现我国金融业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风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漆艰明「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21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信托业紧紧把握住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财富管理需求蓬勃兴起等重大战略性机遇,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加快回归信托本源,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实现了更高质量、更加规范、更可持续的发展。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行业规模持续发展壮大。信托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从2012年末的7.47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末的20.55万亿元,10年间增长2.75倍。其间虽有起伏,但保持了基本稳定的发展态势。

行业资本实力明显提升。2012年,信托全行业的所有者权益为2032亿元,其中实收资本规模为980亿元;至2021年末,这两项指标分别增长到7033.19亿元和3256.28亿元。

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推动业务创新。10年来,我国信托业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投贷联动、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尝试通过土地流转、消费服务、养老等服务信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标准化投资信托、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服务满足多元化社会财富管理需要。

行业基础配套机制建设取得突破。2014年,建立信托业保障基金为核心的行业稳定机制;2017年建立统一信托登记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信托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从2020年开始,在全行业开展信托文化建设工程,推动信托文化建设有步骤、有计划地向纵深开展,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信托文化。

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信托规模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服务领域基本涵盖了实体经济的各个领域。过去10年,我国信托业直接投入实体经济领域的存量信托规模随着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的变化有所波动,但2016年以来各年末的存量均超过14万亿元。2021年末,信托业直接投入实体经济领域的信托规模约为14.82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规模余额的72.14%,继续保持较高占比。其中,投向工商企业的占比始终保持首位,且在2019年、2020年单一领域占比达到30%以上。

持续将分散的社会储蓄聚集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资金,为经济增长提供要素动力。2012年末,我国资金信托规模余额为6.98万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余额为1.88万亿元;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这两项指标分别上升至14.85万亿元和10.72万亿元。同时,我国信托产品投资者数量持续上升,2021年末达到126.14万个,其中个人投资者达到121.16万人。

积极探索服务实体经济业务模式创新,助力培育和提升国家经济动能。10年来,信托业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以市场化方式聚集社会资金,为实体经济提供各类投融资支持。一方面,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等重点区域经济建设项目,助力打造拉动经济发展的区域引擎;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绿色产业、新基建等国家重点战略产业发展,持续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培育壮大经济增长新动能。

加快回归信托本源,持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类服务信托业务。10年来,我国信托业发挥风险隔离、灵活设计等信托制度和信托金融工具优势,持续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助力盘活存量资产,家族信托等长期财富管理业务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大量长期资金支持。随着现代信托制度的逐步建立,信托机制在慈善、基层社会治理、预付类资金监管、市场化重组及破产重整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彰显了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巨大潜能。

信托业积极防控金融风险

行业风险防控的顶层架构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3月,银监会成立信托部,专司对信托公司开展日常非现场监管;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非银检查局,其中一项工作职责就是组织实施对信托公司的现场检查。2015年,旨在“按照市场化原则,预防、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营业。2016年底,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也宣告成立,加上2005年成立的行使“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的中国信托业协会,这就意味着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信托公司自我约束、行业自律、行业风险救助保障为补充的行业风险防控顶层架构体系初步搭建,从而为信托行业有效防控和处置化解风险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业务。2018年以来,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信托行业积极配合压降涉及多层嵌套、监管套利及杠杆超标的通道业务。以金融同业通道业务为主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从2017年末的15.65万亿元压缩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的9万亿元。自2019年开始,信托行业开始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配合房地产调控政策,严防房地产市场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自2020年开始,在监管机构的统一部署和推动下,信托行业制定了逐年压缩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的目标,重点整治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为不符合“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巩固信托业乱象治理成果。目前,融资类信托业务已经逐步规范,其规模已经从2020年6月末最高时的6.45万亿元压缩到2022年第二季度的3.16万亿元,行业高风险业务的风险暴露得到了明显的控制。

稳妥防范化解处置存量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进入阵痛期、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持续蔓延导致经济下行背景下,监管机构持续推动行业去通道、压降影子银行,信托公司前期高速发展中积累的一些风险逐步暴露。个别前期经营激进及不规范的信托公司风险集中爆发,经营状况不断恶化,无法持续经营,引发了社会层面的关注担忧。针对高风险机构,监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各方,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市场化重组、破产重整以及信保基金救助等方式,积极推动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但这类信托公司只是少数,属于机构个案风险,而非行业性风险,绝大多数信托公司经营规范稳健,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行业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10年来,信托业抗风险能力随着行业盈利能力的提升、资本的不断增厚而持续增强。到2021年末,行业固有资产规模已经增长至8752.96亿元,68家信托公司平均净资产规模超百亿元;全行业实现经营收入1207.98亿元、利润总额601.67亿元,实现人均利润199.22万元。

信托业转型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全球局势和疫情影响,经济发展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关键时期,给信托业的发展模式和风险防控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收等配套制度建设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信托业转型发展构成了新的挑战。

信托业务的发展模式将发生深刻变化。传统信托业务以融资类信托业务为主,部分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平台,信托公司业务同质化严重。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增长动力逐步从房地产等传统产业转向以高科技为支撑的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经济发展模式也由资源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信托业务的发展模式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信托业风险防控处置压力不可忽视。防控风险是金融的核心,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也是当前信托业面临的挑战之一。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化解必须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中解决。近年来,信托业监管持续趋严趋紧,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等本源信托业务得到鼓励和扶持,其初衷就是为了促进信托业回归本源、防控风险。

匹配行业转型发展的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建立。伴随着行业逻辑和业务模式的变化,在传统业务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机制需要迭代升级,以适应新发展阶段的需要。监管部门一系列关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政策,也都旨在引导信托行业提升内控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信托业积极推进改革转型

信托监管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对信托公司股东及其内部治理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和标准。持续规范下属非金融子公司和整顿异地机构,进一步完善与细化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要求。二是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监管。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后,中国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旨在引导信托公司规范经营、转型发展。三是积极推进行业分类监管。拟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的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四是加强信托文化建设。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信托业协会制定了《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信托行业从2020年开始连续用五年的时间,开展信托文化教育年、信托文化普及年、信托文化确立年、信托文化深化年、信托文化提升年的主题活动。

信托发展基础更加稳固。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为信托公司描绘出清晰的业务方向与转型路径。在资产管理信托方面,以证券投资信托为代表的标品信托业务迅速发展。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规模为4.7万亿元,占资金信托规模的31.7%。在资产服务信托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社会各方对信托与生具有的资产服务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各类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迎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信托、家族信托以及各类创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的市场基础逐渐形成。在公益/慈善信托方面,信托公司通过定制化满足慈善需求、全过程地披露资金使用,有效履行社会责任,探索出行业转型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

业务结构更加合理。一方面,信托主业地位稳定上升。截至2021年末,全行业实现信托业务收入868.74亿元,同比增长0.49%;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为71.92%,同比提升了1.5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融资类业务占比由2012年的49%降低到2021年末的17.43%。在信托资金配置的五大领域(工商企业、基础设施、证券市场、金融机构、房地产)中,投向房地产的资金占比明显下降,由2012年的第三位降至2021年的第五位。2018~2020年这三年,信托业连续压降通道规模累计6.71万亿元。另一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的集合资金信托占比不断上升,由2012年的25.16%提高到2021年末的51.53%。

社会治理功能进一步发挥。依托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机制稳定性、受托管理专业性等优势,信托制度可以用于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服务于特定人群权益保护、特定交易资金监管等社会治理目标。对此,信托公司秉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积极探索信托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预付资金监管、社区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完善社会福利、改善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

支持实体经济更加突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标品投资业务,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帮助实体企业降低融资杠杆,分散金融市场风险。延伸服务链条,积极拓展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承销等新业务领域,将债券承销与投资业务联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综合化、多元化的金融工具。积极发挥信托公司在长期财产管理方面的功能优势,广泛汇集社会储蓄资金,拓展股权、房产、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非货币性财产来源,使之转化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资本,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动力。

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助力共同富裕。经过多年的发展,慈善信托已成为信托业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方式,慈善信托数量和规模稳步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管理运行日益规范,经营效果逐步显著。当前,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主要由信托公司担任。据统计,截至2022年8月31日,我国共备案慈善信托933单、备案规模42.33亿元,其中今年新增备案141单、新增备案规模2.56亿元。

展望未来,我国信托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信托制度功能,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财富管理需求、促进共同富裕、防控金融风险中不断开创新局面。■

(责任编辑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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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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