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ESG评价体系》团体标准发布,中融信托参与起草

2022-11-28 12:39:29 和讯 

11月16日,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企业ESG评价体系》(T/CERDS 3-2022)团体标准在京正式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ESG评价是对企业有关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及相关风险管理的评估,有助于实现以评促改,推动企业持续改进ESG实践,以高标准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并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投资机构开展ESG投资提供参考。《企业ESG评价体系》的发布和实施,能够为企业推进ESG实践提供有效指引,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企业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有效促进“双碳”目标实现,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球治理贡献力量和智慧。

该标准由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经济信息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经多次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

该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参考MSCI、Sustainalytics、汤森路透、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ESG评价体系,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发展实际,从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构建了四级指标体系,提供规范的评价流程和评价方法,适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开展企业ESG评价提供依据,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探寻ESG本土化路径

对信托公司而言,ESG所倡导的责任投资理念与受托人忠实审慎义务具有内在契合性。中融信托正在逐步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ESG本土化路径。2021年,中融信托“十四五”规划纳入ESG理念,提出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结合对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积极践行ESG理念,致力于成为环境友好、责任担当、治理完善的可持续发展型企业。2022年4月,由中融信托参与起草的《企业ESG披露指南》(T/CERDS 2-2022)团体标准在京正式发布,并荣获“年度ESG研究”奖项。

探索ESG框架下多种业务模式

中融信托在ESG框架下积极探索多种业务模式。一方面,坚定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托。2021年,成立首单服务双碳目标、碳交易CCER投资信托,是公司近年来开展绿色金融的标志性业务之一,也为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开启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回归信托本源,发展服务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提升信托企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专业价值。2021年,成立首单养老家族信托,以满足委托人养老保障、资产管理、财产传承的信托目的,是自首单股权家族信托和首单股权激励信托相继落地后的又一创新。

《企业ESG评价体系》团体标准大事记

公司作为起草单位之一,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共享公司在ESG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01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受邀参加《企业ESG评价体系》团体标准研讨会,会议围绕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的交流与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02

2022年11月2日,公司受邀参加《企业ESG评价体系》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专家组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

03

2022年11月16日,《企业ESG评价体系》(T/CERDS 3-2022)团体标准在京正式发布,公司被列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创新研发部李红伟、李胡扬被列为标准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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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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